收到國稅局發給已逝親友的紓困金,我可以保留嗎?

如果您在信箱中或者在自己的銀行賬戶中突然收到了一筆價值$1200的“意外之財”,相信很多人都會非常樂意。但最近對於某些收到這筆意外之財的美國人來說,這卻是一個極大的困擾,因為這筆錢其實是屬於已經不在人世的親友的。這筆錢不但會勾起他們對逝去親友的思念,而且還帶來了一連串的問題:我應該怎麼處理這筆錢?把它花了嗎?還是要寄回去?如果寄回去的話,該寄去哪裡?

最近不少主流的新聞報導都有提及,聯邦政府錯誤地向大約110萬已經去世的美國人發放了疫情紓困金,總金額高達14億美元。對於收到這筆錢的民眾應該如何處理,最近美國國稅局(IRS)終於有了答案:大家應該把錢退還給國稅局。

根據國稅局官網IRS.gov上發布的最新指南指出:“所有在收到紓困金之前已經離世的人,應該按照相關的還款指示把錢退還給國稅局。”

會出現這樣的大烏龍,政府問責辦公室(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提出了解釋。根據問責辦公室的說法,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在發放紓困金前並沒有調動死亡記錄來查證收款人是否已經離世,而且國稅局認為,他們並沒有權力拒絕向已經提交2019年納稅申報表的人發放紓困金。

如何退還紓困金?
國稅局就退還發放給逝者的紓困金提供了以下具體的說明。

如果紓困金是以紙質支票的形式發放,且尚未兌現的話:

  • 在支票背面的背書部分寫上“無效”
  • 立即把作廢的支票郵寄到您所在州份的IRS辦公地點
  • 不要折疊、彎曲或者在支票上裝訂
  • 另外包含一張退還紓困金的理由說明

如果紓困金是以紙質支票的形式發放但你已經拿去兌現了,或者紓困金是直接存入您的銀行賬戶的話:

  • 立即向您所在州份的IRS辦公地點遞交一張私人支票或者現金支票(money order)
  • 支票收款人一欄應該寫上“U.S. Treasury”,然後需要備註“2020EIP”以及納稅人的身份號碼(如社會安全好或者納稅號等)
  • 另外包含一張退還紓困金的理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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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作者: John Waggoner

編譯:Joy Xia
原文鏈接:https://www.aarp.org/money/taxes/info-2020/stimulus-check-in-deceased-na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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